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
本辦法根據《中國膜工業協會章程》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制定,目的是合理合法使用協會經費,確保協會工作的開展。
一、協會性質
中國膜工業協會屬于社會經濟團體,不是經濟實體,不以贏利為目的。
二、經費來源
1.會員繳納會費:會員單位根據《中國膜工業協會會費繳納辦法》規定按時繳納的會費。會費不得以實物抵交,會費收入不轉為固定資產。
2.個人、單位、團體的捐贈或資助。
3.政府資助: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專項撥款。該撥款不是事業經費,是協會受政府及有關部門委托承辦研究或開發課題時給予協會的補貼。
4.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本會舉辦咨詢、技術服務等各項事業收入:包括咨詢服務、中介服務、廣告服務、出版刊物、編印資料及舉辦座談會、展覽會、交流會等取得的收入。
5.利息。
6.其它合法收入。
三、經費支出項目
1.協會組織的行業活動,交流資料,出版刊物等費用;專業書籍、報刊購置費。
2.協會約聘人員的津貼;工作人員的工資、按規定的津貼及社會保險費、房改和提租補助;差旅費、辦公費、辦公用房房租及物業費等。
3.對協會做出卓越貢獻的團體和個人給予獎勵的費用。
4.與國內外同行業組織交往的活動費等。
5.其它行政費等。
四、財務管理
1.秘書處設財務人員。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監督制度及會計制度,接受國家規定的必要審計以及民政部年審。
3.經費支出,需經秘書長簽審;10萬元以上重大項目由理事長簽審。
4.秘書處每年編制協會收支表,向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報告。
五、分支機構經費管理
各專業化委員會等協會分支機構的經費由中國膜工業協會秘書處負責管理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